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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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西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 |
点击数:4965 |
日期:201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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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发改商价字[2010]42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27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由于发改委价格[2009]2760号附表将破伤风抗病毒素“冻干粉”撤消,因此,撤消《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公布部分国家基本药物补充品规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09]1979号)制定的破伤风抗毒素注射剂(1500单位和1万单位,序号为243、244)价格。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药品 价格 转发 通知 抄报:国家发改委。 抄送: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纠风办、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总队后勤部、省价格监督检查局、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2010年1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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