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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点击数:5040 日期:2010-3-10   [字体:  ]

卫医政发〔201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加强我国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促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我部组织制定了《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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