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司务公开
公司介绍
财经信息
图文展示
安全用药
药监政策
新品引进
职工之家
网上留言
营销服务
商务论坛
其他服务
会员查询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卫生部令第69号)
作者:卫生部
点击数:4163
日期:2009-8-19
[字体:
大
中
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69号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已于2009年8月1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陈 竺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一: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一部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略)
附件二: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二部分 中成药
(略)
附件三: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三部分 中药饮片
(略)
附件四: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说明
(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04 all right reserved 版本所有: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 邮 编:330009
地 址:南昌市象山南路 230 号 电话:0791-86623013
电 传: 0791-86623013、86634095 站点统计:
技术支持:
曙光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0791-2099888)
赣ICP备16005961号
赣A202007910016